聊聊最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釋,我認為這次的版本補丁,最核心的在于四個字:綜合考慮。
省流解釋:無論是父母全額出資買的房子,還是同居期間,雙方共同出資的財產(chǎn),分開之后,分配原則,不是按照出資比例,而是有一個法官的綜合考慮。
參考考江蘇臺新聞
我當時做這條新聞的時候,就有點懵,綜合考慮指的是:家庭貢獻、過錯程度、養(yǎng)育子女等等。
那么,問題來了,這些所謂的家庭貢獻,過錯程度,有沒有一個標準?
答案是沒有的,全憑法官個人的考慮。
說白了,就是按鬧分配。誰鬧得兇,誰分得多,誰取了對方的證,誰就多拿錢。
現(xiàn)在的版本更新情況是,即使是不領證,同居的話,也能被“綜合考慮”的。
開過公司就知道,公司散伙了,公司的資產(chǎn),都是按照股東的占股比例來進行分配,如果這個時候,有人來跟你說,不對,我來綜合考慮一下大家的工作態(tài)度,工作中有沒有犯錯,再來確定怎么分?
這合理嗎?
為了保護自己以及父母的財產(chǎn),無論是男是女,今后在戀愛結婚中,以下幾個事就要做到。
1、聊天記錄絕對不能刪,最好還能拿到對方的聊天記錄。
參考最近的程鑫凱雞腿諾事件:連麥認識——半個月發(fā)生關系——跟閨蜜說不喜歡他——暗示換車——說被家暴——報警——索要100萬——獲賠33萬——反手曝光博同情——全網(wǎng)聲討家暴男——男方曬聊天記錄——180°大反轉
2、家中安裝監(jiān)控,24小時記錄言行,自動上傳網(wǎng)絡云盤。注意:語言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種。
3、財務上的支出,做好詳細的記錄,對家庭的貢獻,隨時記錄。(參考燕冬萍事件:古有金蓮的藥,今有冬萍的笑)
4、開通互聯(lián)網(wǎng)賬號,記錄生活。
相信絕大多數(shù)人都是善良的,也想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,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,一件事如果有10000%的利潤,人心難測啊,不分男女。
而且現(xiàn)在分錢,普遍都是盯著男方的不動產(chǎn)也就是房產(chǎn)去做分割。長期這樣下去,那些有錢的男性還肯買房嗎?大家都是懼怕風險的。
而且中國這代年輕人,幾乎都要靠父母幫襯完成買房,買車,結婚等許多大事,事后分的財產(chǎn),理論上大多也是父母的財產(chǎn)。
好在,法律還是在變化的。
像翟欣欣案,會開創(chuàng)一個先例:夫妻之間在婚姻財產(chǎn)分割的問題上同樣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。
法律是要穩(wěn)定的。
隔一段時間就做新解釋,搞新概念。背后確實也是因為我國男女關系變化太快,目前我國婚姻法律方面是處在一個很特殊的震蕩期,上下都有點無所適從。
上面借助婚戀關系,完成土地財政,可以在短時間內,積攢大量的資本。但是任何經(jīng)濟制度,都有兩面性,我們其實是在兩害取其輕。
當房價越來越高,如果還借助婚戀給普通人上強度,那么中間的風險也會增大。別有用心的人就會發(fā)現(xiàn),哦,原來借助婚姻,可以獲得那么大的利益。
當房子只有10萬的時候,翟欣欣這樣的人一操作,耗費青春只能獲得幾萬的收益。
如今當房子500萬,1000萬呢?里面巨大的利益空間,就足以讓很多人鋌而走險。
高彩禮的問題也是類似。
高彩禮實際上,就是房價過高之后,男方買不起房,所以男方不得不對女方進行補償。那本質還是,婚戀關系中,出現(xiàn)了巨大的利益空間。
有了欣欣,就會有曲曲。
很多人都抱怨,現(xiàn)在的愛情和婚姻越來越現(xiàn)實,究竟為什么會現(xiàn)實,源頭就在這兒。
如果婚戀成本繼續(xù)上升,那么,男女之間的利益之爭,更會加劇。就像韓國,男女之間隔閡如此之深,對應的,就是他們家庭的高負債。
我的建議是,經(jīng)濟是有周期的,我們不可能持續(xù)高增長,給點時間修復一下資產(chǎn)負債表,休養(yǎng)生息一下,也是ok的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