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說性格相似的兩個人適合在一起,但其實也不全對,若是兩個人都是比較極端的沖動型性格,其實并沒有那么適合在一起,不信就看看下面這段案例:
問:
我跟女朋友原本都是學生,因為一系列原因(成績不好+抑郁+垃圾學校)大三我只上了一個月,去年10月份退學了,然后在學校附近找了個攤位做些小生意。
疫情期間附近關(guān)了幾家店我就順手接了一個鋪面,一樓經(jīng)營二樓居住,然后我就讓她過來跟我一起住,正式開啟同居生活。
我們都是彼此的初戀,之前一直都很甜,自住在一起過后矛盾越來越多,經(jīng)常吵架。
8月份有一次我說天天吵日子這沒法過了,干脆分手吧,她就說要跳樓下河里自殺,我抱住她哄了半天。好了沒半個月她說要分手,我不答應(yīng),她又說我不分就自殺,我又哄了半天。
短短兩個月時間,我們互相自殺威脅4次,她3次,我跟著她學了1次。我離家出走2次,都是被她氣的,她也1次。
本來都只是做做樣子,沒人要真自殺,也沒真分手,但是上個星期她認真了。那天又吵架,我氣的半死一沖動就把自己手機摔地上,然后把她推出門說你給我滾,白吃白住還給我嗶嗶這么多。她把門一摔說最后一次,我也玩真的,然后就跑回學校了。
手機修好過后我看她把我聯(lián)系方式全部拉黑,我費了很大力氣才進到學校,但是她看到我轉(zhuǎn)頭就跑,還讓室友攔我。我讓她室友傳話說見個面把東西給她,她回復(fù)不要騷擾我了,東西我也不要了,你扔了吧。
我很后悔,我當時就不應(yīng)該那么沖動說話那么沖,一個星期了她還是不理我,特此來求助老師,我到底應(yīng)該怎么辦?
答:
你的問題老師只有四個字:好聚好散。
你們雙方都是沖動型選手,出口必傷人,但走到今天這步與其說是沖動犯的錯,不如說是矛盾埋的太多終于雪崩了。
你是不是很不甘心,覺得明明以前那么甜怎么可能說分就分,不是每次吵著吵著都能和好的嗎?肯定是我不夠努力,只要老師告訴我怎么爭取,這關(guān)一定能過。
千萬不要有挽回不了愛情就是自己不努力這種想法,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靠努力解決,也不是所有感情都值得挽回,如果你選擇了錯誤的方向,越努力只會讓事情越糟糕。
請問,一對情侶怎么會翻來覆去鬧分手,還鬧到自殺的地步?
只有兩種原因,1、心態(tài)幼稚不成熟,拿感情不當回事。2、感情確實不錯,舍不得對方,但這段感情又讓人痛苦。
說白了你們?nèi)绻环质?,剩下的不過是互相折磨罷了。
判斷一段感情值不值得挽回有一個很重要的依據(jù)就是,挽回之后的情感狀態(tài)是什么樣,是能夠幸福了還是繼續(xù)之前的痛苦?
假如挽回之后能保證今后兩個人可以幸福生活那自然應(yīng)該盡力挽回,假如挽回之后雙方繼續(xù)互相傷害呢?那強行挽回只不過是在延續(xù)痛苦。
在感情中動不動就拿自殺威脅對方,簡直是最大的毒點。用自己生命作籌碼強迫對方妥協(xié),不僅不負責任,也是心態(tài)脆弱的表現(xiàn)。
盡管你說只是做做樣子,但次數(shù)多了難保沒有失控的時候。畢竟沖動是最大的魔鬼,哪次你們要再鬧自殺,本來就情緒激動對方又言語刺激,后果難以預(yù)料。
要跟這樣一個思想偏激容易走極端的人相處,你必須有足夠的耐心還有細心,小心翼翼,處處包容才能避免刺激到她敏感的神經(jīng),顯然你并不是這樣的人。
先不說你能否改變性格,老師也不鼓勵感情中處處忍讓,無條件包容,分開才是最好的選擇。
之前有一個難點就是你提分手會嚴重刺激她情緒,倒是現(xiàn)在她自己選擇離開,你不用再刺激到她,所以為什么還要去打擾她呢?
為你自己好,也是為她好,就到這里為止吧。